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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
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無論在電視上還是報紙上,甚至在我們的身邊,因房產而產生的糾紛都呈現出上升的趨勢。人們在遇到房產糾紛時因為沒有類似的處理經驗往往表現得焦頭爛額、手足無措。那么,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
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1
一、遇到民事房產糾紛怎么解決
糾紛除通過訴訟或由相應的行政機關處理外,某些方面的糾紛,還可以由雙方在簽訂合同或發(fā)生糾紛時訂立仲裁條款或協議解決,根據仲裁條款或協議約定,提交給仲裁機構裁決。要注意提起訴訟時,一般訴訟時效是2年,訴訟必須在時效內進行。
按照有關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發(fā)生房地產糾紛后可區(qū)別不同情況,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fā)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4、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物為標的發(fā)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打房產官司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fā)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fā)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fā)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2)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3)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zhí)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guī)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二、房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涉及房地產糾紛的訴訟時效規(guī)定,適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關時效規(guī)定,有以下幾種:
1、一般時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除外的訴訟時效,通常適用《民法通則》第135條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特別時效:是指《民法通則》第136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況,訴訟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長時效:指《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guī)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4、通過行政復議的行政房地產糾紛案件,其訴訟時效為十五日,自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計算,沒有經過行政復議的房地產糾紛案件,時效為三個月,從知道作出具體行政復議之日起計算。
5、對行政處罰不服的訴訟時效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三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由于作出具體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沒有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致當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其訴訟期限從當事人實際知道訴訟權或起訴期限時計算,時效為一年,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2
首先是最基礎的解決方式——調解。
調解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那么,應該找誰來調解糾紛?一般來說,街道的居委會都設有人民調解委員會,專門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包括房地產糾紛的.調解。所以,如果遇到房產糾紛,不妨首先向他們求助。
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嘗試第二種解決方式——仲裁。
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房地產糾紛發(fā)生后,公民可以根據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仲裁裁決,解決房地產糾紛。我國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地級市均設立了仲裁委員會
負責對平等主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進行仲裁。若產生了房地產糾紛,在調節(jié)失敗的情況下,當事人當然可以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執(zhí)行。
如果以上兩種途徑都行不通,還有最后一招——訴訟。
發(fā)生了房地產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人們法院提起訴訟。但訴訟解決所需時間較長,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和金錢,所以如果糾紛可以通過調解或仲裁解決的,不建議直接提起訴訟。
房產糾紛一般怎么解決3
出現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1、糾紛發(fā)生前收集好證據,房產交易牽涉幾十件材料,都一一整理好。做好工作日志,列好工作進程表。杜絕自己無意的違約行為,被對方抓住把柄。
2、錄音證據補充證明交易的過程。很多人認為,只要把交易過程中對方信誓旦旦的話記錄下來,一旦對方違約,就可憑此證據維權。這里要澄清的是,一方面錄音證據與書面合同、文字類材料相比,證據效力比較低。另一方面,錄音證據只能用于證明履約過程,無法替代實質性的交易要素。因此,錄音錄像證據在司法界評價并不高。
3、打官司前權衡好退房與收房的利弊。一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2條第2款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般購房合同中賦予對方違約情況下購房人的解除合同權利,且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雙倍返還定金。另一方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0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其繼續(xù)履行。
因此,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賣方主動毀約時,買方既可以要求解除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要求賣方支付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也可以要求賣方繼續(xù)履行該合同。選擇是解除合同還是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完全取決于哪一種方式更容易獲得最大利益。
房產糾紛中業(yè)主怎樣維權
1、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房地產爭議雙方直接協商是目前解決房地產爭議的最常見途徑。針對房產交易過程中自身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以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與房屋銷售方直接溝通,指出問題并商議解決辦法。
2、求助于消費者協會商品房購銷產生爭議,解決過程中單個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相比處于弱勢,購房者可將商品房購銷糾紛投訴于當地消費者協會,求助消費者協會對相關商品房購銷糾紛的買賣雙方進行調解、處理問題。
3、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針對所購商品房存在的與購房合同不符、施工質量、延期、物業(yè)管理、虛假廣告、收費等問題,購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設委員會、規(guī)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投訴并申請調解、處理。
4、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出現的'法律規(guī)定應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之外的糾紛,如購房合同的履行等問題,購房者可依據購房合同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另行簽訂的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5、通過法院司法途徑購房者通過協商、調解無法解決的房地產爭議問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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